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案—-轻判有期徒刑十五年

被告人故意杀人手段残忍,后果严重,应依法惩处。被害人以裸照相威胁,企图与被告人继续保持不正当性关系,明显有重大过错。鉴于被害人有胁迫被告人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因素,被告人作案后主动打电话报警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自首;被告人在法庭上认罪、悔罪态度好,可从轻处罚。

详见中国裁判文书网: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(2015)河中法刑一初字第43号刑事判决书。关键词:直接输入案号(2015)河中法刑一初字第43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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