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案—-轻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由 黄均洪律师 · 发布日期 2020年3月10日 · 已更新 2020年3月10日 被告人故意杀人手段残忍,后果严重,应依法惩处。被害人以裸照相威胁,企图与被告人继续保持不正当性关系,明显有重大过错。鉴于被害人有胁迫被告人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因素,被告人作案后主动打电话报警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自首;被告人在法庭上认罪、悔罪态度好,可从轻处罚。 详见中国裁判文书网: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(2015)河中法刑一初字第43号刑事判决书。关键词:直接输入案号(2015)河中法刑一初字第43号
黄均洪律师的《要法度、更要温度-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(抗诉)二审辩护词》一文荣获首届惠州律师优秀法律文书(辩护词)一等奖。 2023年12月5日 由 黄均洪律师 · Published 2023年12月5日